| 人道光明行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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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光明行”项目是由温岭市红十字会和台州骨伤医院共同捐资设立,专项用于开展台州市范围内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的公益品牌项目。项目旨在通过医疗救助,帮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白内障等患者得到及时医治和康复,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同时通过开展项目宣传,提高公众防盲意识,更好保障人们的健康水平。 项目实行情况 项目自2017年6月启动以来到目前实施第四周期,已陆续筹集项目资金1005.02万元,累计发放687.87万元,救助白内障患者2546人。 第四期项目救助对象 (一)户籍在台州市范围内,裸眼视力0.5以下,经术前检查符合手术适应症的60周岁以上白内障患者; (二)户籍在台州市范围内的翼状胬肉患者; (三)户籍在台州市范围内患有青光眼、眼底出血等致盲性眼病的患者。 第四期项目救助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可享受每例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救助标准;翼状胬肉患者可享受每例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救助标准,对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情形的,可全额核减患者该项手术自负部分的全部费用: 1.民政登记在册的特困、低保对象; 2.县级以上劳模及家属,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及家属、烈士家属、退伍军人及家属; 3.见义勇为者、新冠肺炎抗疫先进个人及家属; 4.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家属,其他对红十字会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志愿者; 5.失独家庭成员、孤寡老人、残疾人; 6.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民政登记在册的特困、低保对象的患有青光眼等致盲性眼病的患者,每月有20个免费筛查的名额,有5例病人经住院手术治疗给予800元/人的救助标准;对于家庭生活困难,长期患有慢病、糖尿病等患有眼底出血的患者,每月有10个免费筛查的名额,有2例病人住院经手术治疗后可享受2000元/人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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