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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台州骨伤医院第五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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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授予2025年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捐赠人奖章奖牌的通报》,对捐赠对象进行表彰,浙江省38个爱心企业(个人)获得荣誉奖章。台州骨伤医院第五次再上榜,被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 这是医院继2017年获得“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2019、2022、2025年分别获得“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后,再度获得这项“国家级”殊荣。 “人道光明行”项目 2017年6月,台州骨伤医院与温岭市红十字会联合开展“人道光明行”项目,旨在通过医疗救助,让更多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通过开展白内障复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盲意识。 截至目前,双方已连续开展五期,累计发放救助金1350多万元,救助眼疾患者5500余名,新一期救助即将开启。 正是因为医院多年来对“人道光明行”救助项目的不懈坚持与深耕,才使其得以多次上榜并斩获多项荣誉。 【项目介绍】 救助对象: 本项目救助对象为进行眼部手术治疗的台州户籍眼疾患者,具体为符合手术指征的以下三类对象: (一)60周岁以上且裸眼视力0.5以下的白内障患者; (二)翼状胬肉患者; (三)青光眼、眼底出血等致盲性眼病的患者。 救助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的救助标准一般为2000元/例、翼状胬肉患者的救助标准一般为1500元/例。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1、对”个人自付”费用未超过对应救助标准的,应按实际支付数进行救助。 2、对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情形的,可全额核减患者该项手术“个人自付”部分的全部费用: (1)民政登记在册的特困、低保对象; (2)县级以上劳模及家属、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及家属、烈士家属、退伍军人及家属; (3)见义勇为者、新冠肺炎抗疫先进个人及家属; (4)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家属其他对红十字会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志愿者; (5)失独家庭成员、孤寡老人、残疾人; (6)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青光眼、眼底出血等致盲性眼病患者的救助标准: 1、针对青光眼患者,每月5个救助名额,救助标准为800元/例。 2、针对眼底出血并长期患有慢性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每月2个救助名额,救助标准为2000元/例。 |